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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317/2026-02117 信息分类: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亚洲通_亚洲通官网¥娱乐网址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6-01-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文  号:     关 键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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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上海星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FUR67):

经查,你单位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文综罚字〔2025〕125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机关(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706联系电话:86885389)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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